时间:2018-01-26 11:13:44 来源: 编辑:admin 浏览次数: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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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讲话要求,切实加强我县建筑领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我县建筑企业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特制定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十九大精神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执行《新乡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今冬明春 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要点》(新安委办〔2018〕3号)精神,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为目的,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各方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县住建局成立今冬明春“明责除患保平安”火灾防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在新
副组长:郭呈军、韩明升、贾玉贵
成 员:赵 新、樊国强、吕胜涛、王 鹏、万小杰、
吕昌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具体负责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宣传、督查等工作。
三、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
四、方法步骤
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宣传教育阶段(2018年1月22日至11月26日)
1、广泛开展火灾防控日常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相关人员、电气施工相关工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做好岗位消防安全教育,落实火灾防控工作责任。
(二)专项治理、检查整改阶段(2018年1月26日至全国“两会”结束)
1、全县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重点是大型公共建筑。对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建设工程防火管理情况检查内容包括:施工企业是否已在近期开展包括消防安全在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是否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消防制度或措施,落实专人负责,明确消防安全责任。是否编制消防设施布置平面图,在工地现场张挂防火警示标志,并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是否对重点防火部位配置合格、有效、充足的灭火器材,并有专人负责,保证其灵敏有效。工人宿舍区是否有专人负责防火管理,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施工用易燃易爆物品和压缩气体瓶是否设有专用仓库并分类存放。建筑电工及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是否持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接受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并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施工现场动火是否履行报批手续,是否落实明火作业监护人员和措施。
2、全县所有燃气企业、供水供气企业。对燃气、供水企业防火管理情况检查内容包括:各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储存、安全出口数量是否足够、疏散通道是否畅通、使用燃气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及消防应急灯具,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是否落实维护保养和检测、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检查、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等。
3、全县所有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防火管理情况检查内容包括:是否履行质量安全责任,严格依标设计、按图施工、严格监理,是都存在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器产品和施工不规范导致的“先天性”电气火灾隐患。
4、局机关及相关单位办公场所。对办公场所防火管理情况检查内容包括: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情况;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情况;组织消防演练情况;开展防火检查情况;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三)巩固提高、总结验收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
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结束后,局各股(所)室要认真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并将工作总结上报局办公室,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以王在新副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口领导为副组长,局各股(所)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站。局各股(所)室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迅速进行动员部署,切实将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教育。要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媒体,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形成火灾防控强大宣传攻势,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相关人员、电气施工相关工种人员进行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保障从业人员具有相应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三)强化检查督导。各股(所)室要采取联查、巡查、抽查、暗访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对火灾隐患实施“全程督查”,做到火灾隐患不整改不放松、整改不达标不放松,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四)强化执法问责。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督导企业迅速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安全排查专项行动,对消防安全达不到要求的工地一律停止施工整改,限期整改到位。要严明责任、严格督导、严格问责,全面落实各建设施工各方责任主体的消防安全责任,始终保持惩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建筑施工现场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火灾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要依法依规从重从严处理。对因排查不严,整改不力,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而导致消防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顶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