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应提交下列资料: 1、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2、图纸审查合格证明文件(寒冷地区节能备案表) 3、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4、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5、项目监理组织、监理规划大纲、监理细则 6、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资质证书(查原件留复印件) 7、全套施工图纸(加盖图纸审查专用章) 二、以上资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所有参建单位资质复印件均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豫公网安备 410724020000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