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信息宣传工作评先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建设工程(市政、园林)质量监督站,总站各科(室):
2017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策部署和省质监总站工作安排,在巩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依法履职、创新发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形势平稳发展,年度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为总结经验、凝心聚气,省质监总站将在全省质量监督系统开展2017年度评先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圆满完成省住建厅、省质监总站下达的年度质监管理目标、任务;
2.保持政令畅通,落实上级部署、指示坚决主动,效率高、效果好;
3.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好,近2年单位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4.取得省住建厅下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考核证书》,在2017年度监督机构考核中成绩优异,表现突出;
5.2017年度本地未发生建设工程质量事故。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近3年来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
2.积极工作,业绩突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3.从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3年以上,切实掌握本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发展情况,所监工程未发生过工程质量事故。
4.按时参加2017年度监督人员考核工作,成绩优异,取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资格证书》;
5.各省辖市所属县级监督机构的先进监督人员推荐比例不得低于本辖区名额的40%。
(三)评选程序
单位推荐、省站审评、通报表彰,名额分配及表格材料要求见附件1、2、3。
联系人:柴 琳 王云飞 联系电话:0371—66264292
二、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检测能力领先,社会信誉好,服务意识强;
2.质量体系健全、运行有效,试验资料完整、规范,标准齐全,试验方法正确;
3.向社会提供的检测报告公正、真实、准确,无违法违规行为。连续3年无行政处罚和不良行为记录,没有被省、市通报批评;
4.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成效显著,近2年单位及个人无违法、违纪现象。
5.参加省站2017年度组织的室内环境检测、地基基础检测能力比对一次性通过的单位。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人员遵章守纪、爱岗敬业,素质过硬、业务精通;
2.检测工作报告公正、真实、准确,无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行为记录;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
(三)评选程序
省辖市及省直管县(市)站推荐、省站审评、通报表彰,名额分配及表格材料要求见附件4、5、6。
联系人:孔川 联系电话:0371—66251592
三、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2017年,全省工程质监系统在省总站统一部署下,积极做好信息宣传工作,及时向总站门户网站、《河南建设工程质量动态》等各类媒体提供新闻信息,总结宣传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工作经验成果,营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省质监总站将根据各单位新闻宣传情况和报送刊发信息稿件数量,确定先进单位和个人(各单位不用上报单位和个人评先材料)。
联系人:辛 伟 联系电话:0371-66224277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按照条件做好推荐及材料上报工作,确保工作实效。
2.严格标准,树立风尚。各单位推荐的先进个人尽量向一线工作人员倾斜,统筹兼顾、公平公正,使本次活动评出风格、评出风采。
3.按时上报,注重时效。各单位参评材料请于2018年2月6日前上报至相关联系人,逾期按不参评对待。